
3.15活动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活动总结1为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浓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氛围,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和谐发展的良好金融消费环境,根据上级行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联合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于3 月14 日在我市组织开展了以“保护金融消费权益创建和谐金融社会”为主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贤军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推进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王武声行长亲自主持工作。2月28日,聊城中支联合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召开了新闻媒体见面会,通报了“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电话试点运行工作进展情况和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工作情况。为进一步畅通金融系统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合理、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共同提高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晚报等驻聊6家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行业协会等名誉理事单位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3月3日,“12363”咨询投诉热线正式开通,收到了我市金融消费权益者的一致好评。3月12日,大众日报第31期第16版发表了“加大投放,优化配置,改善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全力支持聊城经济跨越赶超”的报道,并公布了“12363”咨询投诉热线。3月14日,聊城晚报第2784期第三版更是专版报道了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协会的概况,通过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长杨峰的访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协会会员的公布,让大家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为使活动有步骤、有组织,达到宣传效果,协会之前召开了活动准备会议,重点就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要求参加的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准备,圆满完成宣传活动各项要求。为达到宣传的规范化、合理化和目标化,一是协会将统一设计、制作和印制的宣传手册、宣传袋等宣传品散发到消费者手中,使其进一步加强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的了解;二是协调组织各金融机构对自身金融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的宣传;三是突出对“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的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四是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人民币反假、反洗钱知识,《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涉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具体做法、创新举措、经典案例等;五是要求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外部led电子屏幕多媒体设施上滚动播放“维护金融消费权益,共建和谐金融社会” 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标语 。
三、认真做好后评价工作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结束后,协会要求参与宣传活动的各会员单位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以报告的形式报送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协会将根据各会员单位的活动过程和报告情况对其进行评价、考核。
此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营造出浓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氛围,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向社会群众普及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使众多不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概念的社会大众掌握了基本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三是强化了各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定义务的责任感,加大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有益于整个社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的共同提高。
3.15活动总结2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xx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3.15活动总结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相关活动在上周已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活动是本着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助推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展现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做好新闻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对工作的目的,结合分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联合公司营运管理职能单元、合规风控部开展的3.15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全面开启“3.15”媒体危机预警及应对工作,并进行风险排查。
1、加强“自媒体营销宣传的行为”管控,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分公司开设了专题早会,强化宣导《xx人寿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和《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并要求各渠道、支公司做好宣导与自检自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微信沟通群进行反馈,实时沟通。
2、对报纸、网站、电视、媒体进行监测,开展声誉风险排查。
外部——启动媒体排查,对当地媒体关注焦点及同业信息进行汇总
内部——与营运、合规风控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有效获悉风险和隐患,品牌岗纳入到“3.15”专项工作组当中。同时要求各渠道、各支公司在各自框架内全员参与不利因素和风险的排查、自查并掌握,与分公 ……此处隐藏13146个字……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3.15活动总结15一、基本内容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XX年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XX年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 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 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著,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
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文档为doc格式